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 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6号令发布自发布之日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制定本规定。第 2023-04-07 1003 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