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二条的内容、宗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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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二条的内容、宗旨及释义  收拾了《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施行条例》第十二条的全文内容、宗旨以及释义,以加深对于招标投标法施行条例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二条的内容、宗旨及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收拾了《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施行条例》第十二条的全文内容、宗旨以及释义,以加深对于招标投标法施行条例第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招标投标法施行条例第十二条内容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有必定数量的获得招标职业资历的专业人员。获得招标职业资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订。

  宗旨

  本条是关于招标职业资历轨制的规定。

  释义以及理解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专业代理服务。《招标投标法》第13条第2款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组成提出了明确的专业能力请求,即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以及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气力。为了落实《招标投标法》请求,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强化职业责任,规范职业行动,本条树立招标职业资历准入轨制。

  一、树立招标职业资历准入轨制的必要性

  (一)加强招标采购从业队伍建设的迫切请求。招标采购职业既是法律、政策、经济、技术复合型职业,同时也是触及国家公共利益、市场主体权益、法律责任以及风险的首要职业。当前,招投标行业已经经构成了一支广泛散布在各个行业以及领域的庞大职业队伍。然而,因为缺少统一的职业资历标准以及行动规范,以至从业队伍来源形成混杂、不不乱,专业素质良莠不齐,教育程度、从业经验以及专业能力差距较大,良多从业人员的法律、信用意识以及自律意识稀薄,从而没法有效地指点以及规范招投标行动。这是造成招标投标工作过失失误、招投标背法背规行动屡禁不止的首要缘由之一。树立招标职业资历准入轨制,确立了招标采购的职业岗位以及行业地位,晋升了招标采购人员的职业归属感、职业束缚力以及职业责任意识;同时,创立了完全的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体系以及资历能力标准,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教育及其任职、考查、升迁提供了系统、科学的根据。这将有效鼓励以及束缚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行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以及职业技巧,强化诚信遵法的职业责任,不断晋升职业素质以及专业服务能力。

  (二)构建招标投标市场自律机制的现实需要。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诚信自律是招标投标市场诚信自律的基础。只有将招标采购主体的社会信誉、责任真正落实到从业人员上,才能终究有效地规范市场主体行动,净化招标投标市场。树立招标职业资历准入轨制,可以通过对于从业人员的职业资历准入申请、考试认证、继续教育、事迹考查、行动记录、信誉档案和清退不合格人员等监督管理措施,有效束缚以及鼓励从业人员不断提高素质、自律诚信、强化责任、规范行动,真正落实市场主体的信誉以及责任,终究实现招标投标主体的法律责任束缚以及从业人员的自律束缚有机结合,从源头上构建起有效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的长效自律机制。

  (三)适应了招标采购职业化的全世界趋势。目前,美国以及欧洲国家大多树立了招标采购职业资历的培训以及认证体系。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的招标采购人员都必需经由专业机构严格的资历培训以及考试认证合格,才能上岗任职,这些实践为我国树立招标职业资历准入轨制提供了有利鉴戒。中国是世贸组织成员国,跟着《政府采购协议》的签订以及政府采购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招标投标流动也将日趋融入国际化轨道。这就需要我国从实际国情动身,尽快树立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历轨制,以适应招标采购职业化的全世界趋势。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有必定数量取得招标职业资历的专业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独立的中介机构,为采购人提供采购全进程服务,客观上请求加强资历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以及专业能力是影响招标代理机构资历能力的抉择性因素,因而,获得招标职业资历的人员数量范围应作为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历能力的基本指标,这有助于扭转因为缺少客观评价标准以及对于专业人员的刚性请求,致使招标代理机构准入失控、无穷扩张以及无序竞争的局面,有助于进一步完美以及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从而保证拥有合格资历的代理机构进入招标采购市场。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历认定以及管理部门应依据本条规定修改完美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历认定办法以及前提,公道制订各类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具有获得招标职业资历人员的数量标准,并严格监督执行。

  同时,树立招标职业资历轨制为推进树立各招标代理机构资历标准的统一互认机制创造了前提。目前,因为建设工程、电机装备(国际)、中央投资项目、通讯装备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历认定缺少统一的对于接标准,以至难以扭转招标代理机构多头重复申请以及年检,和多头接受监督的现状。树立统一招标职业资历轨制后,为实现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互认创造了必要的基础前提。

  三、招标职业资历的具体施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制订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各类专业人员职业资历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是招标投标流动的指点调和部门,所以,有关招标职业资历申请前提、考试科目与标准、从业注册登记与考查、继续教育,和已经经获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如何申请转换为招标职业资历证书等具体组织施行管理办法,将由上述两个部门根据本条以及有关规定制订相干施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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