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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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内容如下:

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旨

本条是关于假冒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根据本法规定,申请设立公司的,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设立的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同样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这就是说,依法登记是公司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形式条件,首先。岜表明登记后公司就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其次只有经过登记公司才可以开始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再次登记保证了公司的设立符合国家法律的统一要求;最后登记也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而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核准登记的公司颁发的�邮路瞎娑ǚ段疃暮戏ㄆ局ぃ〉糜抵凑帐枪境闪⒌谋曛尽T诹烊∮抵凑涨埃魏稳瞬坏靡怨净蛘叻止镜拿宕邮戮疃P形嗣坝糜邢拊鹑喂净蛘吖煞萦邢薰净蛘咂浞止镜拿澹谥鞴鄯矫媸枪室獾模疵髦约好挥幸婪ǖ羌俏邢拊鹑喂净蛘吖煞萦邢拊鹑喂净蛘吖镜姆止荆褂眯榧俚摹⒉徽媸档挠邢拊鹑喂净蛘吖煞萦邢薰净蛘吖镜姆止镜拿澹腥怕沂谐【弥刃虻目赡埽彩嵌院推浣薪灰椎纳埔獾谌死娴乃鸷ΓΦ苯埂P枰赋龅氖牵咎豕娑ǖ奈シㄖ魈寰哂卸嘌裕赡苁�自然人、法人,也可能是其他企业;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不论是谁,违反了上述规定的,都应当依法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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