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最新版【全文】

1197 人看过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十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十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水利工程管理 第三章 水利工程保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与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