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条例2021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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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条例2021最新【全文】  (2017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公布 依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份行政法规的抉择》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

  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条例2021最新【全文】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2021最新【全文】

  (2017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国务院令第675号公布 依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份行政法规的抉择》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残疾的产生、减轻残疾程度,匡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者补偿功能,增进残疾人同等、充沛地介入社会糊口,发展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事业,依据《中华人民共以及国残疾人保障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残疾预防,是指针对于各种致残因素,采用有效措施,防止个人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的丧失或者者异样,避免全体或者者部份丧失正常介入社会流动的能力。

  本条例所称残疾人痊愈,是指在残疾产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心理以及辅助用具等措施,匡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糊口自理以及社会介入能力。

  第三条 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动身,履行预防为主、预防与痊愈相结合的方针。

  国家采用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痊愈服务,支撑以及匡助其融入社会。制止基于残疾的轻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将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计划,完美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服务以及保障体系,树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介入的工作机制,履行工作责任制,对于有关部门承当的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进行考查以及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的组织施行与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规模内做好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有关工作。

  第五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处所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者接受政府拜托,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主妇联合会、红十字会等依法做好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城乡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应该做好所属规模内的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从事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的人员应该依法实行职责。

  第七条 社会各界应该关切、支撑以及介入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事业。

  新闻媒体应该踊跃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的公益宣扬。

  国家激励以及支撑组织、个人提供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服务,捐助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事业,兴修相干公益设施。

  第八条 国家激励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的科学钻研以及利用,提高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激励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领域的国际交换与合作。

  第九条 对于在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中作出显著成就的组织以及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残疾预防

  第十条 残疾预防工作应该笼盖全人群以及全生命周期,以社区以及家庭为基础,坚持普遍预防以及重点防控相结合。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展开以下残疾预防工作:

  (一)施行残疾监测,按期调查残疾状态,分析致残缘由,对于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施行动态监测;

  (二)制订并施行残疾预防工作规划,针对于主要致残因素施行重点预防,对于致残风险较高的地区、人群、行业、单位施行优先干预;

  (三)做好残疾预防宣扬教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

  第十二条 卫生主管部门在展开孕前以及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传染病、处所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防控,心理保健指点等工作时,应该做好残疾预防工作,针对于遗传、疾病、药物等致残因素,采用相应措施解除或者者降低致残风险,加强临床初期痊愈参与,减少残疾的产生。

  公安、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食物安全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救灾等部门在展开交通安全、出产安全、食物安全、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维护、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时,应该针对于事故、环境污染、灾难等致残因素,采用相应措施,减少残疾的产生。

  第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在实行职责时应该搜集、汇总残疾人信息,实现信息同享。

  第十四条 承当新生儿疾病以及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该依照规定将残疾以及患有致残性疾病的未成年人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讲演。接到讲演的卫生主管部门应该依照规定及时将相干信息与残疾人联合会同享,并共同组织展开初期干预。

  第十五条 拥有高度致残风险的用人单位应该对于职工进行残疾预防相干知识培训,告诉功课场所以及工作岗位存在的致残风险,并采用防护措施,提供防护设施以及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国家激励公民学习残疾预防知识以及技巧,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以及能力。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保证未成年人及时接受政府免费提供的疾病以及残疾筛查,努力使有诞生缺点或者者致残性疾病的未成年人及时接受医治以及痊愈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的监护人或者者家庭成员应该增强残疾预防意识,采用有针对于性的残疾预防措施。

  第三章 痊愈服务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组织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整合从事残疾人痊愈服务的机构(下列称痊愈机构)、设施以及人员等资源,公道布局,树立以及完美以社区痊愈为基础、痊愈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靠的残疾人痊愈服务体系,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痊愈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的痊愈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优先展开残疾儿童痊愈工作,履行痊愈与教育相结合。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本行政区域残疾人数量、散布状态、痊愈需求等情况,制订痊愈机构设置计划,举行公益性痊愈机构,将痊愈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撑社会气力投资痊愈机构建设,激励多种情势举行痊愈机构。

  社会气力举行的痊愈机构以及政府举行的痊愈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的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的政策。

  第十九条 痊愈机构应该拥有相符无障碍环境建设请求的服务场所和与所提供痊愈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装备等前提,树立完美的痊愈服务管理轨制。

  痊愈机构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规定,为残疾人提供安全、有效的痊愈服务。激励痊愈机构为所在区域的社区、学校、家庭提供痊愈业务指点以及技术支撑。

  痊愈机构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于痊愈机构的监督管理。残疾人联合会应该及时汇总、发布痊愈机构信息,为残疾人接受痊愈服务提供便利,各有关部门应该予以支撑。残疾人联合会接受政府拜托对于痊愈机构及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将残疾人社区痊愈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该应用社区资源,依据社区残疾人数量、类型以及痊愈需求等设立痊愈场所,或者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拜托社会组织,组织展开痊愈指点、日常糊口能力训练、痊愈护理、辅助用具配置、信息咨询、知识普及以及转介等社区痊愈工作。

  城乡基层大众性自治组织应该激励以及支撑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参加社区痊愈流动,融入社区糊口。

  第二十一条 提供残疾人痊愈服务,应该针对于残疾人的健康、日常流动、社会介入等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痊愈方案,并依据施行情况对于痊愈方案进行调剂优化。制订、施行痊愈方案,应该充沛听取、尊敬残疾人及其家眷的意见,告诉痊愈措施的详细信息。

  提供残疾人痊愈服务,应该维护残疾人隐私,不患上轻视、侮辱残疾人。

  第二十二条 从事残疾人痊愈服务的人员应该拥有人性主义精神,遵照职业道德,学习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技巧并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获得相应资历的,还应该依法获得相应的资历。

  第二十三条 痊愈机构应该对于其工作人员展开在岗培训,组织学习痊愈专业知识以及技巧,提高业务水祥和服务能力。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痊愈机构等应该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学习掌握痊愈知识以及技巧提供便利前提,引导残疾人主动介入痊愈流动,残疾人的家庭成员应该予以支撑以及匡助。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依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将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规模,对于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模的医疗痊愈费用予以支付;依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对于家庭经济难题的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并对于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难题的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十六条 国家树立残疾儿童痊愈救助轨制,逐渐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以及孤傲症儿童免费患上得手术、辅助用具配置以及痊愈训练等服务;完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轨制;通过施行重点痊愈项目为城乡穷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痊愈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基本型辅助用具配置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祥和残疾人痊愈需求等情况制订。

  国家多渠道筹集残疾人痊愈资金,激励、引导社会气力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匡助残疾人接受痊愈服务。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残疾人痊愈。

  有前提的地区应该依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保障标准,扩展保障规模,施行高于国家规定水平的残疾人痊愈保障措施。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该依据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需要,将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从事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服务的机构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相干机构给予资金、设施装备、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支撑。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加强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专业人材的培育;激励以及支撑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设置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相干专业或者者开设相干课程,培育专业技术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教育等有关部门应该将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知识、技巧纳入卫生、教育等相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依据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需要,完美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体系。

  第三十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该踊跃支撑辅助用具的研发、推行以及利用。

  辅助用具研发、出产单位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人员的待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该在培训深造、表彰奖励等方面,对于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人员予以歪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处所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职责,或者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于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有背反本条例规定的情景的,依法对于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三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痊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展开残疾预防以及残疾人痊愈工作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矫正,给予正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干执业流动,依法对于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拥有高度致残风险的用人单位未实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残疾预防义务,背反安全出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矫正,给予正告;拒不矫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用人单位还应该依法承当救治、保障等义务。

  第三十五条 背反本条例规定,形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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