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细则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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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细则2022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细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2022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下列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以及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该按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者其他方式获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动。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履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经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再也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依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照以下规定肯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体价款,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之关税以及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照纳税人出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肯定,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者其他方式获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依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干凭证载明的价格肯定,不包含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显明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之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依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以下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按照法律规定应该予以避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以及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设备定货规划的车辆;

  (三)吊挂应急救济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济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功课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依据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景,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该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该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确当日。纳税人应该自纳税义务产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该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该依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者免税电子信息对于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扭转用处等缘由再也不属于免税、减税规模的,纳税人应该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避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肯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一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经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出产企业或者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经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一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以及公安、商务、海关、工业以及信息化等部门应该树立应税车辆信息同享以及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流应税车辆以及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按照本法以及《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背反本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以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以及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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