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维护尤其规定2020【全文】

1039 人看过
核心提示:《女职工劳动维护尤其规定》已经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女职工劳动维护尤其规定2020【全文】  第一条 为了减少以及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
《女职工劳动维护尤其规定》已经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女职工劳动维护尤其规定2020【全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0【全文】

  第一条 为了减少以及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色酿成的特殊难题,维护女职工健康,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以及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集团、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合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女职工劳动维护,采用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前提,对于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该遵照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的岗位书面告诉女职工。

  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由本规定附录列示。国务院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于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进行调剂。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患上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解雇、与其消除劳动或者者聘请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者支配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患上延长劳动时间或者者支配夜班劳动,并应该在劳动时间内支配必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添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一多生育1个婴儿,增添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补助,对于已经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依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以及标准,对于已经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于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患上延长劳动时间或者者支配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该在每一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支配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一多哺乳1个婴儿每一天增添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女职工的需要,树立女职工卫生室、妊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难题。

  第十一条 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该预防以及禁止对于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对于用人单位遵照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主妇组织依法对于用人单位遵照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背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矫正,依照受损害女职工每一人1000元以上5000元下列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背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矫正,依照受损害女职工每一人1000元以上5000元下列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背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出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下列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休止有关功课,或者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背反本规定,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仲裁机构申请调处仲裁,对于仲裁判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背反本规定,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侵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形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维护规定》同时废除。

  附录:

  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

  一、女职工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

  (一)矿山井下功课;

  (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功课;

  (三)每一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一次负重超过20千克的功课,或者者间断负重、每一次负重超过25千克的功课。

  二、女职工在经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

  (一)冷水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功课;

  (二)低温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功课;

  (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功课;

  (四)高处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功课。

  三、女职工在孕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

  (一)功课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功课;

  (二)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出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功课;

  (三)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资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四)高处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功课;

  (五)冷水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功课;

  (六)低温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功课;

  (七)高温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功课;

  (八)噪声功课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功课;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功课;

  (十)在密闭空间、高压室功课或者者潜水功课,伴有强烈振动的功课,或者者需要频繁哈腰、攀高、下蹲的功课。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

  (一)孕期忌讳从事的劳动规模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

  (二)功课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资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功课。

律赞网lawun.net,致力打造一个律师咨询、在线学习的法律法规知识平台

相关内容